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乡党委的部署,村两委决定,在全村党员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黄渡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黄发字〔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搞好我村的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村两委及广大党员群众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乡党委政府的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奋力谱写好“中国梦”的新篇章。
二、总体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和皖发〔2013〕9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规定,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省里开展的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以村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充分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总结运用“三进三解三推动”活动的有效做法,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重点任务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要坚持以除“四风”之害、履为民之责、祛行为之垢、固服务之基为重点,把“四解决四推动”作为重要抓手贯穿活动全过程,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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