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指挥、协调全市突发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规范,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5号)、《信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中型(Ⅲ级)、小型(Ⅳ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负责先期处置省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大型(Ⅰ级)和大型(Ⅱ级)地质灾害。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市人民政府成立信阳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信阳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信阳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信阳市军分区副参谋长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信阳市民政局分管救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局、教育局、广电局、气象局、旅游局、教育局、信阳供电公司、信阳军分区司令部、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火车站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建立健全处置地质灾害的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做好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协调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处置工作;负责组织中型以上(含中型)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按有关规定界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督促检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市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灾监测网络互连,连接市有关部门、县(区)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部门间的共享。,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定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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