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园网贷”对高校学生管理思考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消费水平上涨,近几年来电子数码产品收到热捧,很多大学生抵挡不住这种诱惑力,蠢蠢欲动,加之很多平台开设了大学生分期购物通道,甚至还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也对大学生开放了权限,部分学生铤而走险选择了“校园贷”,那么对于暂时还没有经济来源与偿还能力大学生来说,这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 二、案例详述 2017年1月1日晚上7点30左右,辅导员A所带班级新生韩某某在电话中向其借1000块钱,A随即询问借钱用处,学生描述自己碰见了“碰瓷”事情,现在某派出所且警察处理结果是需要支付对方1000元赔偿费,为确认事实真相与确保学生安全,A要求学生让警察接电话,此时学生告诉我警察不愿意接电话,A立刻意识到学生有可能有所隐瞒,在A再三追问下,学生承认并没有所谓“碰瓷”事件,事实是他在网上有贷款且款项已经到期必须立刻偿还,不然将会以每天10%利息涨下去。安抚学生之后,A立即与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家长在当晚9点40左右到达高新校区,在A与家长询问下学生承认有一笔2000元贷款,但是现在已经超过预定偿还时间,需要还6000元。我立刻向系部书记与学管主任汇报此事并一起商量解决方案。最后家长主动要求在线支付出款人6000元,A与出款人进行多次沟通要求销掉“借款欠条”并返回还款记录。本以为事情已经顺利解决,可是第二天中午我又接到3个有关这个学生催款电话,同学与家长也陆续收到恶劣恐吓、辱骂短信,一系列麻烦事接踵而至,雪上加霜是学生此时又极力想退学,A开始怀疑学生还有事情瞒着我,A要求学生把借款记录与还款记录截屏发过来,果然图片显示出款人不是同一个人,这证明该同学还有其他贷款,但学生反复强调自己已经全部还清,且表示自己遇见诈骗了,后来经过反复做学生思想工作,把学生手机拿过来之后登陆借款平台发现还有7笔欠款没有还清。学生因为胆怯心理又一次向A隐瞒事实,对此A没有武断采取措施,而是与系部书记与学管主任一起商量对策,经过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最终顺利解决了这次学生网上小额贷款事件。三、案例剖析及处理(一)案例剖析自2014年以来,校园网络贷款平台疯狂增长,校园网络贷款引发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所谓P2P是英文persontoperson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它是随着互联网发展与民间借贷兴起而发展起来一种新金融模式,目前各方面发展不完善以及政府监管不力,造成恶类事件将“校园网贷”推到舆论风口浪尖。 ,追求品牌、时尚已经成为大学生一种趋势。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丰富与想象力与好奇心令该学生抵挡不住诱惑,虚荣心极强且在网上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智能手机,而父母给予每月生活费可以维持生活,却难以痛快消费。该学生在完全不考虑贷款性质与潜在风险情况下,就以实名制方式进行网络贷款。 ,在一笔到期之后,该学生采取了“拆东墙,补西墙”办法,从不同借贷方借了多笔贷款,不仅如此,该同学还需要向平台缴纳10%押金与10%中介费,这样日积月累,反反复复,形成了恶性循环,2000元贷款利滚利以“滚雪球”式发展,以致于最后达到8笔欠款,高到26000元高利贷需要偿还。因为没能按期清偿,出款人复制该生手机通讯录,打电话与发短信以辱骂与威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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