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在我心中”诗文朗诵比赛(活动方案)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家乡、爱校园的高尚情操和积极进取、乐观向上、正直守信的美好品质,进一点提高学生朗诵和演讲水平,我校少先队将组织高年级(四、五、六年级,即二中队)举行一次“祖国在我心中”诗文朗诵比赛。为使这项活动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活动形式内容:参加对象:四、五、六年级,即二中队。每班在班上通过初选派4名学生参加。朗诵内容:以歌颂祖国、歌颂家乡、歌颂校园为主题的诗歌、散文均可(现代作品),自备参赛作品。朗诵时间3—5分钟。朗诵要求脱稿,按抽签序号进行。时间:2010年1月_____日星期__________ 地点:校操场评分标准:朗诵内容与活动主题相符,内容健康、积极向上。(2分)朗诵者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表达准确、流畅、自然,语言技巧处置妥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富于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朗诵的内容。(2分)朗诵者精神饱满,能较好使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诗歌的理解。(2分)朗诵者着装朴素大方、举止得体,有风度,富有艺术表现力。(2分)朗诵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号召力,能较好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朗诵氛围。(2分)比赛程序选手按抽签顺序一次完成,每一位选手由少先队邀请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为选手最后得分。比赛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表彰奖励。评委及工作人员主持:陈强摄像:胡宇统分:朱艳评委:全体教师瑞林镇盖州小学少先队 201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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