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doc全区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方案一工作方案全民区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方案为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建立全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 重要性及必要性开展全区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以下简称普查工作),掌握本省重大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企业安全预防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及救援力量、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等情况,建立起全面、准确的数据库,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既是《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也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五个要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创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二、 普查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o《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加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J56号)。三、普查目的1、通过普查,建立起区、镇(街道)两级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有利于掌握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对策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有效性情况,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分级、控制水平评估,帮助各部门与各镇(街道)掌握本辖区需要重点监控的高危高风险的目标,对重大危险源实现分级监管、分类监管、重点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力度;同时,为我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提供基础参考依据;3、 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指挥辅助决策支持功能,帮助各级政府、安监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科学地制定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抢险救援实施方案,有效降低、减少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 通过普查工作,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促进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四、普查任务用一年时间,通过普查工作,掌握全区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客观、全面、准确的全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巡查报告制度。1、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巡查报告制度;2、 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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