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单位秩序行为“扰乱”既有暴力的,也有非暴力的。暴行的扰乱主要表现为:、门窗等物品,毁坏文件材料等。。非暴力的扰乱行为主要表现:、闹事、辱骂。。。在认定“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时,要注意区分单位职工因对内部利益分配,岗位调整等本单位内部问题的处理不满而采取的过激行为。这些行为虽带有扰乱单位秩序的性质,但不足以影响单位工作正常进行,或者虽然带有一定的影响,但事出有因,可以通过说服教育使当事人改正错误,停止过激行为,则属于一般的错误行为,不应处罚。但如果屡犯不改,经常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行为是指妨害国家社会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依照本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为。主要有: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倒卖票证的行为;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制作、复制、出版、运输、销售、传播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住宿登记和房屋出租登记的行为等。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视情节严重分为下列三种:。:视情节严重分为二百元以下,五百元一下,一千元一下三个档次。:视情节严重分为五日以下,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三个档次。
扰乱单位秩序行为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