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凤鸣中学收费工作流程图学校根据上级文件进行收费公示学校根据公示标准通知学生家长服务性收费项目征求家长意见代收代缴班主任配合财务室按规定收取费用,班主任收取现金上缴财务室款项上缴银行根据班主任上缴的收费汇总表为每位学生开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上缴财政专户入帐收费票据填写学生姓名、交款金额,并加盖财务公章由班主任发放给学生并转交家长。保存家长意见回执张家港市实验小学招生工作流程图公布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房产证、户口簿到学校登记学校审核公布招生名单上报教育局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编制正式学籍号)学生报名注册、学校建立《义务教育学籍卡》张家港市实验小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图转出学校签署同意意见,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联系单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联系单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监护人持户籍证明、房产证、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和转学联系单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接收意见监护人持户籍证明、房产证、学生素质报告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和转学联系单到转入学校签署同意接收意见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同意借读的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外出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或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外出借读证明。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由学生监护人向借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由学生监护人向借读所在地主管部门提出借读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同意接收证明借读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及医院开出的病愈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发票)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由学籍管理员带病休学生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发票等相关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处审批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发票作为休学证明存根的附件保存备查休学和复学注:相关制度见26页张家港市实验小学学生评优评先工作流程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图学生申报校级以上评优评先填表上报协商产生候选人公布相关评优评先条件、范围、名额师生民意测评上报推荐名单、校行政审核公示公布结果学生提名 如有异议进行复议教师提名注:相关制度见32页张家港市实验小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工作流程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图上报校长室审批制定活动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校行政会议布置各相关部门负责分头落实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批提出书面申请清点人员,外出,相关领导蹲点随行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带队老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并做好活动前的指导和准备到达指定地点,组织开展活动随行蹲点领导根据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解决带队老师密切关注学生情况,活动中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向随行蹲点领导汇报活动组织部门、班级对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带队老师和蹲点领导等学生全部到班或离校后离开活动结束,清点人员,返回整理相关资料,归档注:相关制度见35页张家港市实验小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工作流程图以最快的速度把学生送往就近的医院救治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情形严重的,学校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成立事故处理小组(重大事故启动应急预案)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向相关领导汇报把处理意见反馈家长,并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成功,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功,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事故处理结束,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反思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过程事故反思稿交德育处留档调解成功,按调解意见处理调解不成功,可依法提起诉讼,按诉讼结果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注:相关制度见38页张家港市实验小学家长、学生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向家长、学生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结果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结果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汇报最后结果、资料归档有关情况在学校行政会议上通报校长和分管领导研究后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并作出处理第一时间内向校长及分管领导汇报接到家长、学生或上级转达的投诉注:相关制度见45页张家港市实验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流程图内部公示公布聘任结果签订合同颁发聘书做好调解工作及落聘人员分流工作学习上级文件,按需设立各类岗位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公开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及岗位聘任待遇教师、职工填写竞岗意向书校长办公会议提名,会同聘任领导小组成员聘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德育处同年级组长提名,会同聘任领导小组聘任班主任教导处、教研组长提名,会同聘任领导小组聘任学科任课老师总务主任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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