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文件珠海市财政局珠财〔2017〕43号关于印发《珠海市文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珠海市文艺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宣通〔2016〕44号)和市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制定了《珠海市文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珠海市财政局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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