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讨论稿)一、,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加强日照标准的可操作性,制定本标准。,在特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拟建高层建筑群内部的日照情况或高层建筑(群)对北侧(含东北侧、西北侧)保留地块或已规划地块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日照分析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的依据之一。、高层建筑群及其周边受影响建筑。低层、多层住宅建筑不作日照分析要求,其建筑间距按本规程中具体要求控制。,并通过国家级检测机构的检测。,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筑高度、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50180-93)的条文(2002版):-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的标准降低。(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1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Ⅲ、Ⅶ气候Ⅳ气候区Ⅴ、Ⅵ气候区大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大寒日冬至日日照时数(h)≥2≥3≥1有效日照时间带(h)8~169~15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注:①。②。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东营市属于Ⅱ类气候区。《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条文:,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标准;、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三、:现状建筑、已批规划建筑、申报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未建及建成未投入使用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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