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为规范城乡客运经营秩序,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的实际问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惠及百姓,规范经营,提升服务”原则,我县城乡客运全面实行客运公交化经营。全面规范城乡客运经营秩序,保障城乡客运安全,保护城乡公交客运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公交客运健康发展。实现城乡公交客运车辆产权清晰、经营权明确、责任落实、监管严格、行为规范、安全优质的新局面。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长常务副组长:常务副县长副组长:副县长交通运输局局长成员单位:宣传部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维稳办公安局信访局交警大队城管局运管所****公交公司各乡镇场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即办公室、改造推进组、补贴测算组、政策宣传组、社会维稳组。办公室设在,主任由担任。成员单位:县交通局、运管所;职责:负责“一办四组”的协调以及日常工作的开展;改造推进组设在,组长由担任。成员单位:政府办、交通局、公安局、信访局、运管所、**公交公司、公路运输公司、各乡镇场。职责:协助企业落实车辆清挂工作,签订收购合同,妥善安排好原客运公司人员就业岗位等;补贴测算组设在,组长由担任。成员单位:财政局、物价局、监察局、运管所、**公交公司、公路运输公司。职责:负责收购车辆财政补贴以及燃油补贴等测算工作;政策宣传组设在,组长由担任。成员单位:宣传部。职责: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整个活动过程的宣传报道工作;社会维稳组设在政法委,组长由俞小平担任。成员单位: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维稳办、交警大队、城管局、各乡镇场。职责:负责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上访接待、政策解释等。各相关乡镇场为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辖区内经营业主的思想稳定工作。**公交公司负责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车辆收购资金,明确驾乘人员返聘、招聘条件和待遇,安排好驾乘人员岗前培训,做好车辆停运处置应急预案等工作。三、工作内容和重点1、理顺经营体制。结合我县客运现状,确定**公交公司为**城乡公交客运经营主体。采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收购的办法,对全县所有城乡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清挂”,其界定公司化经营的原则:一是运输企业具有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车辆不再有其他车主或经营人;二是司乘人员应是运输企业依照《劳动法》管理的职工,司乘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与单车营运收入挂钩;三是运输企业不以承包、租赁、合作、联营等任何方式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四是运输企业统一经营管理车辆,承担各项经营管理责任,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经济、法律责任。2、规范客运行为。根据有关法规,全面规范城乡客运经营行为,从年月日至月日,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城乡公交客运哄抬票价、乱停乱放、乱闯红灯、超员超速、随意掉头、准驾车型不符、不按核定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核定的班次运行、无从业资格证、车容车貌不整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客运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四、收购原则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所有从事客运车辆必须实行公车公营,结合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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