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对统筹城乡社会救工作调研建议.doc民政局对统筹城乡社会救工作调研建议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最基本,也是最基础的制度。建国以来,我国城乡救助制度经历了救助项目、救助对象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救助政策、救助措施逐步建立和健全,形成了逐步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但由于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相对扩大,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存在困难。特别是一些失业人员、特困学生和遭遇重大疾病或特殊困难的家庭,他们在生活、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面临很大的压力。有效解决城乡救助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一、**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近几年来,**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经过艰苦努力,覆盖城乡、衔接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主要表现在:(一)实现“三个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发展。一是统筹救助群体范围。**市于1998年开始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于2007年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全市现有城市低保6876P16887人,;农村低保5174户12506人,。:2008年底,,,人月均补助水平从52元提高到153元;,,。二是统筹各项救助制度。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分类救助制度。城市低保实行的是差额补助,农村低保实行的是一、二、三类分类定额补助。配套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应急救助、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廉租房补贴、水电减免等政策,有效地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体的生活压力。三是统筹救助资金管理。各项救助资金统一由市财政局调配使用,采取“民政核定对象,财政核拨资金、银行直达个人帐号”的办法,实行社会化发放。从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一亿多元,全部通过银行或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直达救助对象个人帐户。(二)建立“三个机制”,社会救助工作有序规范。一是社会救助综合协调机制。各类救助项目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乡镇街道统一实施,各种救助款物由市财政审核发放,由民政、财政部门汇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了民政审批、财政监管、程序规范的救助工作机制。二是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及时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调整,10多年来,根据居民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先后六次调整低保标准,现城市低保月标准为195元,农村低保年标准为1080元。三是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社会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查统计救助对象的收入情况,对不符合救助标准的群众,及时予以取消,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推进“三个转变”,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是救助标准由传统决策向机制决策转变。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救助标准的确定,由过来的部门协商、政府批准的传统决策形式,转变为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直接挂钩、同步二是救助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在救助对象认定上,由传统的观察生活状况转变为入户调查测算;在救助内容上,由单一的生活救助转变为包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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