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臧村镇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审核办法说明全区2016年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将于5月3日正式启动,我镇非本市户籍儿童入学工作形势严峻,能否做好审核确认工作,将关系地区稳定。因此,制定了我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方案和办法,设计了申请审核表,要求各相关审核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严格把关,勇于担当,确保招生审核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为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工作有效衔接,达到全镇联动的目标,特作如下说明。一、关于入学办法和申请审核表的制定依据我镇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按照《大兴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制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设定了五证审核的详细实施办法。申请审核表的设定主要本着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合法依规地在我镇居住、工作和生活的原则。二、关于制定具体审核内容的依据㈠关于就业证明审核的相关说明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1年以上的清单,审核目标是为了规范非京籍适龄儿童父母合法规范地在本镇就业。适龄儿童父母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审核目标是为了规范企业或工商户在我镇合法经营。㈡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审核目标是为了规范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合法依规,并按照村民自治要求在我镇居住。符合我镇流动人口管理要求、违章建设管控、安全居住等方面的规定。㈢在京暂住证明审核目标是适龄儿童父母符合公安部门对于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明的相关规定,并在我镇合法且长期居住。㈣其他证明材料审核目标是适龄儿童合法出生,且在原籍确无监护条件,需要在本镇借读。三、关于各职能部门审核范围和审核内容的说明流管办: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房屋主纳税票据,查询在我镇流管系统内登记是否1年以上。如果人员信息未在我镇流管系统内登记,或不足1年的,不在审核范围内,在申请审核表上不予签字盖章。符合条件的,签字盖章后,留存相关证明复印件,并登记在册,以备核对。派出所: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在我镇连续办理暂住证并合法居住1年以上。审核申请人户口本是否真实有效。如果没有连续办理过暂住证或者居住年限不够1年的,不在审核范围内,在申请审核表上不予签字盖章。符合条件的,留存相关证明复印件,并登记在册,以备核对。工商所: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所在企业或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否在北臧村镇域内(医药基地)合法注册。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审核营业执照是否在北臧村镇域内(医药基地)合法注册;受雇于企业的人员,审核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是否在北臧村镇域内(医药基地)注册。以上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均需通过年审。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视为不在审核范围内,不予签字盖章。符合条件的,留存相关证明复印件,并登记在册,以备核对。规划建设科:通过对出租房屋主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地址与房屋租赁合同比对,审核适龄儿童家长租住房屋是否在村庄居住区范围内。若租赁合同中出租房屋不在村庄居住区范围内,则不在审核范围,不予签字盖章。符合条件的,留存相关证明复印件,并登记在册,以备核对。村委会: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是否按时足额缴纳资源占用费,出租房是否群租房。如果未缴纳资源占用费,或房屋不符合出租标准,则不在审核范围内,不予审核盖章。符合条件的,留存相关证明复印件,并登记在册,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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