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府发〔2016〕17号山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防汛应急预案和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山王镇2016年山王镇防汛应急预案》和《山王镇2016年山王镇抗旱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附件:(以下简称镇防汛指挥部),设在农业办公室(镇农业服务中心)内。,镇人民政府镇长任副指挥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镇党政、经发办、民政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电力服务所、电信所、派出所等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全镇防汛抗洪减灾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案;加强会商,及时分析研究全镇汛情和灾情,确定抗洪抢险减灾措施并组织实施;统一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加强协调,督促指导全镇做好防汛抗洪减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拟定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及镇防汛办公室组织编制江河、水库、防洪城镇、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防汛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汛情及灾情信息;传达防汛指挥部指令并监督实施;提出召开汛情会商建议,综合拟定防汛应急措施供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领导决策;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防汛工作;指导镇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灾情,制定抗灾救灾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安排救灾资金和物资;负责灾害信息对外发布。农办(农业服务中心):归口管理全镇防汛工作。负责全镇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全镇水资源统一管理调度;组织、指导全镇防汛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完成水毁工程修复、河道清障以及防汛非工程措施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镇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全镇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工作。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盗窃防汛物资和破坏防洪、水利、水文、电力、通讯设施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交通管制;负责重要单位、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民政办:负责灾区灾民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工作,负责救济款的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经发办:负责辖区内企业防洪安全,督促工矿企业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统筹安排防洪排涝的电力供应;执行防汛指挥部门的防洪调度命令;指导镇属工矿企业防洪安全。村建办: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的防洪安全,保证交通航运畅通;负责组织防汛救灾物资、设备、人员的优先运输,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要求,按规定依法实行禁航,抓好水上船只的安全度汛;组织安排全县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防汛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防洪及排涝工程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排涝设施的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城镇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负责防汛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镇防汛指挥部重大防汛信息和指令的公布,及时准确报道防汛救灾工作等信息。国土所:负责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电力服务所:负责排涝用电的供应;在汛期,服从防汛部门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配送供应。电信所: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及时、准确传递防汛信息,保证防汛抢险通信畅通;根据汛情需要,组织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企业镇相关部门镇级相关单位、,作出相应措施,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1)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道等关键部位严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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