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土壤监测外购服务项目询价公告(采购编号:HZ19-075)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土壤监测外购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编号:HZ19-075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土壤监测外购服务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采购数量:1批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土壤监测外购服务项目1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贰元整(¥120,):HZ19-:其他服务。:详见询价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六、响应供应商资格:《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响应供应商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响应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报价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⑥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证书,且认证项目须包括土壤,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证书检测内容中与本次招标检测内容相同的部分作出明显标记以方便评审,若无明显标记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处理;⑦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询价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询价采购文件附件);⑧供应商2016年至今须承接过同类项目(提供2份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信用中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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