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安全协议书甲方:中山巨龙古玩城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中山巨龙古玩城XX栋XX号XXX业主/商户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巨龙古玩城(简称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一、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城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租赁的商铺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二、 甲方责任义务:负责本城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负责本城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三、 乙方责任义务: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因台风或其它原因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甲方:中山巨龙古玩城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日期: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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