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女兵征集政策公告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每年6至8月份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工作结束。今夏女兵继续实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在征集对象、征集条件、选拔机制等方面作了新的调整。为方便广大适龄女青年报名参军,现公告如下:一、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3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二、征集条件。年龄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三、报名方式。女青年必须在互联网上登录预征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zbbm.<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自行打印《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18时。欢迎广大适龄女青年踊跃报名参军。详情请咨询县征兵办(0855—3577092)或各乡镇武装部。岑巩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二〇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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