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睢宁县财政局决算公开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睢宁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睢宁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称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一、部门主要职能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睢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2010〕30号)和《中共睢宁县委、睢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睢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睢发〔2010〕51号)有关精神,设立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转移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职能。(三)强化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四)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加强综合治税工作,严格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五)加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六)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县镇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县镇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七)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县级文化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等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一)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定,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改革完善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各镇、开发区财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三)研究制定综合治税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涉税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和比对,协调税务部门作涉税处理;参与规范税收秩序、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税源调查和重大税收政策调研;指导各镇综合治税工作开展。(四)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五)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制,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方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纳入地方财政管理的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全县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七)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县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八)负责各项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九)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代表县政府履行县级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及非贸易外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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