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2]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内蒙古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大发[2007]85号)、《内蒙古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大发[2007]86号)和《内蒙古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大发[2007]8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今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情况通知如下:一、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奖助学金管理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求进行评选工作。二、本次评选的人数以2012年8月30日前在校学生人数为基准数据进行评选。三、评选要求:各学院要广泛宣传,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推选学生在18日下午5点前到《内蒙古大学学生诚信网络系统》进行申请;2011级-2009级18日下午五点前、2012级19日下午五点前,将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内蒙古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内蒙古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Excel格式)传送到《内蒙古大学学生诚信网络系统》,纸制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0至9月28日下午5:30在旗帜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不得均分;(打印),需要书写3000字左右的书面申请(同时上交电子版),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盖章确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份),申请表另附两份;,需要书写3000字左右的书面申请(同时上交电子版),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盖章确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关于评选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