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政协办发〔2009〕52号关于征集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地区委员小组、各位委员:为了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增强提案实效,充分发挥提案效益,按照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和《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征集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提出如下要求与建议:一、充分认识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载体,是协助区委、区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希望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位委员要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满腔热情地参与提案工作,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选择党委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又有条件做好的课题进行调研,提出提案,充分发挥提案在推进我区政治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二、坚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注重全局性和前瞻性2009年,区政协共审查立案396件(其中会期提案366件,闭会提案30件)。这些提案经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认真办理,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党政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个别提案反映的并非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有些提案一案多事,交办时跨的部门过多,影响了办理时效;有的格式不规范。高质量提案应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要反映的问题带有普遍性,分析具有科学性;要观点鲜明,建议可行;开口要窄,一事一议;要表达清晰,格式规范。我们希望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收集真实情况,进行科学论证后,提出高质量的提案。三、把握提案的立案标准要以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我区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围绕推动“六个巴南”又好又快发展提出提案。参照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2)国家明令禁止的;(3)属于学术研讨的;(4)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5)经济交往中的纠纷问题和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程序的;(6)要求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7)超出本区职权范围的;(8)属于学术研讨或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9)指名举报的;(10)标题与内容不符、案由不清,一案多事,内容空泛、建议笼统或无法确定承办单位的。对经审查不予立案的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视不同情况以其它方式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四、提案征集的时间及要求1、明确提交截止时间。为了做到提案质量关口前移,保证提案调研、撰写、审查等环节的工作质量,十二届四次全会的会期提案提交截止时间为会期结束的倒数第3天的中午12:00前,过时将作为闭会提案处理。2、明确提案报送途径。十二届四次全会会期提案实行网上提交。网上提交的方法:“巴南政协”网站首页,或者在“百度”等网页搜索栏中填上中文“巴南政协”点击,再将搜索结果“巴南区政协委员会”点击,就会出现区政协网站首页。在首页左侧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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