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土地规划体系的探讨.doc完善我国土地规划体系的探讨摘要: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项建设工程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下,对于土地资源的占用越来越大。在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方面,如果规划不合理的话,将会浪费大量的土地资源。在土地资源口益紧张的形势下,需要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进行土地整理工作,使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为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关键词:土地规划与利用;法律;土地利用率;综合管理中图分类号::A对土地规划体系的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项建设都离不开土地这一载体,对土地的需求与口俱增,人地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为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合理利用土地,1986年国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并在全国范围全面部署和开展了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6年~2000年)的编制工作。应该说,在这期间,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规划的实施特别是1997年开始的第二轮土地规划工作,已经编制到了2010年的总体规划,并明确规定非农业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城市,其规划都要经过国务院审批。这轮规划的实施在保护耕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土地利用规划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各级政府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普遍增强,土地利用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认同。通过规划提高了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在新一轮规划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时,有必要对现行的土地规划体系作一个全面总结,对它存在的不足进行思考,并提出改革的设想。目有土地规划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在土地规划体系中没有明确的时间性规划目前,在土地规划体系中没有明确的时间性规划,尤其在年度规划中缺乏可遵循性。可操作性及可调度性,在时间上无法很好的衔接,由此引发了规划同实际用地之问的矛盾。土地规划是一项长期战略性的规划,其年限一般为15年。当今社会是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在15年的规划期内,许多事物都在发生着变化,尽管规划在编制时尽量对未来的土地利用进行考虑。但是仍不能完全预想到所有可能产生的土地需求。预先规划所制定的各项指标在时间上没有弹性,规划得不到及时修改,就会与实际脱节,导致规划丧失作用,没有使用价值;假如改变规划的相关内容去适应变化的需要,那么就要求对于规划不断地进行修改,这样做的结果就会大大降低土地规划的权威性。±地利用规划的种类较多,分工不明确土地利用规划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三大类,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又分为国家、省、市、县、乡五级,应该说,我国土地规划体系在层次上是完整的。但从对其他国家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来看,国外最高级别的土地规划体现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对下一层次规划只具有指导作用;而地方制定的规划内容十分详细,往往是很厚的一本书并附有分类很细的规划图。我国耳前各级总体规划职能分工不明确,内容雷同,大多是宏观上过细,微观上过粗,其他专项规划很少编制,详细规划没有很好开展。,现行的土地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不属于同一个管理部门负贵,是由土地行政部门与建
完善我国土地规划体系的探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