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部门(单位)情况(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监察、劳务开发、人才引进等工作的贯彻落实。。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泸县人民政府组阁局,内设十三股二室,下设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泸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泸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泸县人才服务中心(含劳务开发办)、泸县人事考试中心、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个单位。其中泸县社会保险管理局(泸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3个二级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编制66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事业编制26名(含参公管理单位编制10名);在职人员共52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9人);退休人员15人;临聘人员2人。。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因工作需要,调进6人,公招2人,调出4人,退休3人。(二),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打造亮点,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0人、促进大学生成功创业55人,分别完成市目标任务的127%、%、111%、137%;%,控制在目标任务4%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00万元、促进成功创业1500人、带动吸纳就业3560人;全县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36万人,。全县“五项社会保险”。其中:企业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工伤、、、、、、、。%,全市排名第二。社会保障卡完成基础数据采集78万余人,,力争实现持卡60万人。(1)“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推进市级农民创业园、创新创业孵化园、创业一条街等创业载体建设,搭建良好创业平台;结合泸县实际,探索制定了《泸县促进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关于创客角、创业茶馆等创客空间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开展创业项目征集及评审活动,征集创业项目20个,经专家评审,8个纳入创业项目库供创业者选择;开展泸县创业大讲堂暨创业项目推介活动,组织参加2015年泸州“醉美创意”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深入开展“一对一”创业帮扶指导、QQ群在线咨询创业服务活动35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创业氛围。(2)全面建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全县20个镇(街)251个行政村、47个社区新配备了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298人,全面开通了金保专网,落实了办公场地、设置了办事窗口、添置了桌椅、电脑、打印机、显示屏等设备设施,解决了网络运行费和劳动保障协理员报酬及参保经费。制定了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就业登记、社保参保缴费等业务实现下移,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大大提升。(3)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2015年,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了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医疗保险政策、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极大地方便了定点机构和参保居民就医结算,有效解决了重复参保问题。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同步推进,并实行“一单制”结算,减轻了参保患者经济负担。(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有序推进。全面清理我县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期间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比对。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难点问题进行详细梳理,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为实现新老政策衔接奠定坚实的业务基础。(5)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371户,补签劳动合同1382份。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受理劳动争议368件,结案368件,结案率100%,涉案劳动者1082人,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750余万元。成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200个。其中,镇级调解委员会19个,街道调解委员会1个,社区调解小组4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136个,率先实现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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