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人字〔2016〕10号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部门、各系: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暂行)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6年4月27日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负责标准化教研室建设工作。,并及时进行学期工作总结。,教材建设和教学资料。(教学日历)及教案。、进行经常性的教学检查、督导,并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工作。,做好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含大校教师)的联系与管理。、学术交流、经验总结。。、期中教学检查以及督促工作。(抽卷、组卷)、阅卷、试卷存档和成绩考核等工作。。、课程研讨等各项课改工作。。二、,各系要建立教研室主任工作档案,认真、详细、客观的记录教研室主任履职情况。。《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月度考评汇总表》,由系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每月5日之前报送人事处存档备案。,认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研室主任考评表》,由系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人事处存档备案。(含从大校聘任人员)原则上每周保证一天时间专门用于教研室工作,由各系考勤,考勤结果如实记录在考评表中。。三、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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