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与专利(6)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南昌大学章少华1提纲第一节概要第二节专利申请的复审第三节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第四节口头审理第五节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2第一节概要一、专利复审委员会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制度1、一般审查原则2、审查方式3、回避制度三、审查决定四、更正及驳回请求五、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3第一节概要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任务(主要职能)45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专利复审委员会ThePatentReexaminationBoard立案及流程管理处光电申诉处(六)机械申诉处(一)研究处医药生物申诉处(五)化学申诉处(四)行政诉讼处外观设计申诉处(八)办公室通信申诉处(三)电学申诉处(二)材料申诉处(七)6专利复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由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主任(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副主任(委员)主持常务工作的副主任副主任7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设立1、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2、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兼任。8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任务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复审请求人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人、专利权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复审请求的审查初审驳回的复审实审驳回的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出庭应诉9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根据中央编办复字[2003]156号《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部分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一、对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专利申请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审查;二、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案件进行审理;三、负责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应诉工作;四、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确权和侵权技术判定的研究工作;五、接受人民法院和管理专利的部门委托,对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提供咨询意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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