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发文字号】瓯教科规办〔2015〕7号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转发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市各类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现将《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市各类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市结题评审通知”)予以转发。根据通知要求,市规划办委托各县(市、区)规划办负责各类省市级课题结题评审工作,以及区教师小课题结题评审与择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评审纸质材料要求 各类省、市级课题结题材料均按“市结题评审通知”具体要求进行组织;区教师小课题结题材料需以瓯海区《教科研课题研究记载册》为统一附件格式(瓯海研修网—教育科研-教科研-课题管理—最新资源栏目下载),其他评审表、字数等方面均按“市结题评审通知”具体要求进行组织。二、结题评审电子稿要求各类省、市级课题需提供课题成果主报告电子稿,结题报告电子稿文件名统一格式:立项号+课题名称(与课题汇总表均要一致)。区教师小课题无需提供电子稿,区级结题评审后择优推市的15项教师小课题电子稿届时另行短信通知。三、其他材料要求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当年课题,需填写课题延期申请表(2014年度已延期的课题、区教师小课题不予延期);如有课题负责人或单位变更,需填写课题负责人变更表或课题单位变更表。相关表格可在瓯海研修网—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最新资源下载专区下载。请有关人员于2015年8月18日(周二)前将课题结题评审材料及其他材料送往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B幢413办公室。时间紧迫,请勿逾期。联系人:韩紫微;联系电话:88585008;电子信箱:A邮箱或hzwedu@"OA邮箱或hzwedu@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2015年6月25日抄送:区教育局办公室,高中教育科,义务(学前)教育科。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2015年6月25日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市各类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科规划办、教科所(室),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稿)》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省、市各类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省教研系统各类立项课题、市级各类立项课题,包括教科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教师教育、教育技术专项研究课题、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市规划办委托各县(市、区)规划办负责以上类别课题结题评审工作。各县(市、区)规划办将结题评审结果上报市规划办,并推荐本年度应结题评审总数的80%参加市优秀成果评审。。各县(市、区)教师小课题由县(市、区)规划办负责结题评审工作,并推荐优秀课题参加市优秀成果评审。推荐数如下:单位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洞头县经开区数量151582020152020101010 (学校)各类课题直接报送市规划办,由市规划办组织专家结题评审,并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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