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荫西路贯通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称征收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2011)6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精神,结合南昌市湾里区的做法和房屋征收范围的实际情况,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提出如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房屋征收范围及概况市林荫西路贯通工程房屋征收范围,东起站江路与林荫西路交叉口,西至磷肥厂两层公房西侧墙止,南起林荫西路北侧,北至被征收房改房北侧墙(详见规划征收范围线图)。征收范围线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共涉及原磷肥厂职工住宅五栋计85户(约7000m2)、市总工会临街店面约300m2。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7300m2。二、征收人:鹰潭市人民政府三、征收部门: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四、征收补偿实施单位:市城乡建设局五、征收实施时间:自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至二○一二年八月十一日止六、选定评估机构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一)选定评估机构:根据《征收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市场评估,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房屋补偿金额。评估机构的选定,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方式确定。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二)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式为两种:一是货币补偿,二是产权调换安置,由被征收人选择。1、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估价结果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封门的,征收部门将房屋征收补偿款7日内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2、产权调换安置:①被征收人选择就地(征收红线范围内)产权调换安置的,安置房为期房(待建房,房型及建筑面积待规划部门批准后予以公示)。②被征收人也可在异地新建小区选择商品房,由政府购买后予以安置。(1)住宅: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就近面积选择安置房,等面积部分,不找差价(选择安置房第8层以下房屋含第8层的,不找差价,选择第9层以上含第9层房屋的,按楼层层次每增加一层按20元/m2增加安置房房价结算差价)。被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小于50㎡的,安置时补齐50㎡,不结算差价;超被征收房屋面积(含安置时补齐50m2的)20㎡以内(含20m2)部分按成本价购买,再超出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购买。被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小于50m2,且在本市只有此住房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不轮候)。保障性住房为政府建设的廉租住房,廉租住房地址为:市二化廉租房小区。(2)底层店面:选择就地产权调换安置的,等面积部分,按各自的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超出被征收房屋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购买。(3)“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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