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概况1、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全市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2)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由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3)拟定全市各方面污染防治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4)负责全市生态自然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全市环境监理和环保行政执法工作;(6)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7)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推广环境保护科技示范工程;(8)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9)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2、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核定,我局(所、办)内设科室4个,所属行政(事业)单位4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管理股、法制宣教股、农村生态办;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分别是韶山市环境监察大队和韶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韶山市环境保护局本级。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0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6万元。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基本持平。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万元,主要是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空气自动站运维费用、监督性监测以及污染源普查费用。六、名词解释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韶山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