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同志: 你与本单位签订的(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从事工作。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年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条规定决定与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七、因其它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年月日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 : 送达时间: 年月日签收时间: 年月日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四份,其中用人单位存档一份、劳动者档案存档一份、劳动者留存一份、办理失业登记一份。附: 《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第三十六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 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 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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