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为做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十二五”国家专项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于2011年4月6-8日在湖北省襄阳市组织召开了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座谈会暨中期研究成果交流会。从2013年开始正式组织实施。届时,国家将从财税、产业、投资、土地等方面对纳入调整改造规划的城市,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重振全国老工业基地雄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规划批复2013年3月,国务院以国函〔2013〕46号下发《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指出老工业基地是指“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国家布局建设、以重工业骨干企业为依托聚集形成的工业基地。老工业基地的基本单元是老工业城市。全国共有老工业城市120个,分布在27个省(区、市),其中地级城市95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25个。《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全称《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通过国务院批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编制。《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行动纲领。规划范围是95个地级老工业城市和25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市辖区,涉及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我国形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历史性重大贡献。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其他地区的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后十年是巩固和扩大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成果的重要时期,是统筹实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攻坚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贯彻实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为抓手,做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提出,要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强大动力,把再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绿色发展、增强创新支撑能力作为重要着力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促进老工业基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国家重要的新型产业基地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提出,到2017年,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要进展,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城市内部空间布局得到优化,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全面展开;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经济发展的活力动力明显增强。到2022年,老工业基地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基本完成,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为建设成为产业竞争力强、功能完善、生态良好、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奠定坚实基础。2配套政策《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指出,要深刻认识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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