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徐教〔2011〕22号关于组建徐汇教育档案馆的决定各基层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档案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徐汇教育档案馆,原徐汇教育志编辑部纳入档案馆统一管理。1、徐汇教育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为党工委、教育局下设的办事机构,接受党工委、教育局的共同领导,列入局属机构管理范畴。2、档案馆负责教育系统档案管理和服务利用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办法,并对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教育系统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对职能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负责收集、保管涉及徐汇教育的各种文字、影像、实物资料;负责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人事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统计等;负责馆藏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对馆藏档案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对已到期的档案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各类年鉴、史志的编撰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文书档案、教育系统干部档案的保管工作;协助教育局有关部门做好各级各类检查的材料准备工作。3、档案馆设馆长1名,副馆长1-2名,工作人员若干名。4、档案馆部门经费由教育局统一划拨。5、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徐汇区教育局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主题词:组建档案馆决定抄送:区档案局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6月30日印发(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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