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街区废旧物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为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经营秩序,改善城乡环境形象,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打造清洁美好家园, 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区委、区政府《区“美好家园”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整治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集中整治行动。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清除废旧物资乱堆放现象,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根本改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城区文明再上新台阶。二、整治的对象和区域整治对象为违法、违章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经营户(异地经营、场外经营、超范围经营) ;无照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无证废旧物资回收流动收购人员;有证废旧物资回收流动收购人员居住点的脏、乱、差现象;无照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的个私企业。三、整治内容(一)、加强对违法、违章异地经营、场外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整治(二) 、加强对无照回收站、点的整治(三) 、加强对流动收购人员的整治(四) 、取缔无证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的加工点。 1 、对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流动收购人员的整治,由街道综治办具体组织实施,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 2、流动收购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根据辖区内流动收购人员合理配置需求确定控制人数总量, 由区废旧物资回收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发证, 凭证从业。街道负责对流动收购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四、工作步骤此次整治活动自 2011 年5 月初至 12 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5 月初—5月 16日)。制定整治方案, 召开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整治工作动员会, 部署整治任务, 向社会发布整治通知。对辖区内的整治对象开展有照无照、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无照收购站、点情况调查, 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5月 16日—6月 15日) 。统一行动,组织若干整治小组, 打破职能界限,抽调执法整治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区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集中整治。第三阶段: 深化提高阶段(6月 16日—8 月底)。根据前阶段整治情况, 进一步组织再行动、再巩固,将整个行动推向高潮,形成严管、严整、严治的态势。第四阶段: 长效巩固阶段(9 月初— 12 月底)。认真总结活动经验,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确保整治成果得到持久延续, 使区域整体化形象和市民生活品质得到全面提升。五、整治责任本次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整治规范化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并由街道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抓好“源头、地头、人头”的整治思路,切实抓好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1 、街道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促和组织实施,及时汇总上报整治进度和工作信息。 2、工商、派出所、土管所、城管、城建、企业管理等部门应相互配合, 形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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