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台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三法建办〔2010〕5号中共三台县委宣传部中共三台县委政法委三台县司法局三台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乡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为全面准确地评价各级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深入推进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法治三台创建活动,依据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的《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市法建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加快依法治县步伐、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为推进三台“两个加快”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主要原则(一)坚持统一领导。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加强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二)坚持求真务实。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三)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三、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3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三台、法治镇乡(机关)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见《三台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镇乡评分标准》(附件一)和《三台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部门评分标准》(附件二)。检查结果分为不达标、达标和优秀三个等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在进一步细化、量化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检查验收标准或考核评估办法。四、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4月份开始,年底结束。(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各级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各级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要在6月10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县法建办。(三)组织检查阶段(6月)。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验收组,赴镇乡和部门进行检查。4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各级各部门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县法建办。同时,做好迎接全国、全省、全市“五五”普法检查相关准备工作。(四)迎接检查阶段(7月-9月)。各级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内容。各级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切实抓好组织落实。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组织他们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标准,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工作,把《规划》和《决议》的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5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镇乡和部门的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三)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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