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人大十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整治司机夜间开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建议月湖代表团马淑萍目前,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给城市交通、市民出行带来很多困难,这需要司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但是,经常发现许多司机在夜间喜欢开着远光灯行驶,甚至在市区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也开启远光灯。更有甚者,两车交会时,若其中一辆开了远光灯,对向车的司机就会“以暴制暴”,也打起远光灯“对射”。使用远光灯因为刺眼,会造成对面车辆司机视觉上的‘盲区’,这时候,有行人横穿马路根本看不清,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如果是后方车辆开着远光灯,前方车辆内外3个后视镜都会出现大面积的光晕,反射刺着眼睛,此时想换车道或者转弯,从后视镜上观察路况非常困难,也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回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是不能使用远光灯的;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也不能使用远光灯。为此,建议交警部门可以参照整治“酒驾”的成功经验,加大力度整治司机夜间开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的行为,严查之下,形成司机文明驾驶的自觉自律的共识,防止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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