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通知书 (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因不能(或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已由 人民法院裁定,依法宣告破产还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条之规定和根据破产清算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并报请 人民法院审查同意,本清算组决定继续履 行 破 产 企业 于 年 月 —日与你(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签订的《 合同(或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仍执行原合同中的约定(或根据需要另行协商变更)。特此通知(清算组印)组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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