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学校章程(2015年10月12日经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第十五届第五次教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修订)目录总则学校的管理体制教师和职工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校财产、财务管理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学校的全称是: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6号(东风东校区)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858号(锦城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10号(东风广场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45号(天伦校区)学校网址:学校是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学制六年,隶属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学校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校训:团结勤奋诚实健美办学目标: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以先进理念引领,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中国名牌学校。育人目标:以“责任为大、师生为本、发展为要”为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努力从学科文化、艺术教育、科技教育等方面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以培养合格公民为目标,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校歌、校徽:校歌:东风东路小学校歌校徽:东风东路小学学校徽图案由DFD三个大写的英文字母组成,整体构图分绿、紫、黄三个颜色层层递升,具有较强的层次感和艺术性。DFD,语音上是“东风东”的缩写,两个大写字母“D”重叠交错,像校园操场的环形跑道,寓意青葱美丽的东风东校园。绿色字母“F”像一株茁壮成长的幼苗,破土而出,穿破两个“D”向外伸展,寓意东风学子能够深深扎根脚下沃土;创新发展,冲出校园,学以成材,报效祖国。整个图案用色活泼鲜明,象征东风东学子朝气蓬勃、充满活力、勇于进取的精神。第二章学校的管理体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体表人。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免。校长的职权:(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二)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三)拟订并实施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规章制度;(四)拟订并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五)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惩;(六)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七)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八)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授权。第十一条学校根据编制,设置副校长和其他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相应的行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校长负责。副校长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校长聘任。第十二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的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工作。第十三条学校党组织的职能:(一)、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二)、抓好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共青团、工作、教代会及其他群众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工作生活状况,做好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四)、定期听取校长工作通报,研究分析学校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讨论学校长远规划、学年和学期计划,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中层以上行政干部人选等重大事项,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五)、支持校长按规定行使职权,保证校长正确决策的落实。第十四条校务监督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咨询机构。校务监督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成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由校长兼任委员会主任,校务监督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决策会议,讨论决定学校行政工作事宜。校长办公会实行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体制。校长办公会议由下列人员组成: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等,请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必要时可以吸收学校中层干部参加。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学校设学科组,由语文科组、数学科组、英语科组、思品科组、美术组、音乐科组、体育科组、科学科组、信息技术科组组成,分别负责各学科组教研、教学工作。第十七条学校成立教职工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闭会期间日常工作机构为学校工会委员会。第十八条教职工大会的主要职权:(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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