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政字〔2017〕35号德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为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部署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镇(街道)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我区镇(街道)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77项,其中行政处罚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7项、其他行政权力42项。2017年5月31日前,德城区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各镇(街道)网站、区编办网站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主体、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及条款、实施对象等。二、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职权各镇(街道)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逐项或分类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着力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利事项,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防止出现管理真空或服务缺位。行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镇(街道)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三、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各镇(街道)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各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部门提出,经区编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要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政府2017年5月27日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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