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类型:负责人:承担单位:成果形式:完成时间:(注:以申报书的时间为准)资助经费:(注:自筹经费课题填写“自筹”)经专家评审,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批,本课题列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为确保本课题的研究任务能高质量地按时完成,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和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社科规划办”)共同签订协议书如下:一、课题负责人承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为有效约束,按课题设计论证的内容认真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擅自变更原课题设计中的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形式。,如遇课题负责人变更、完成期限延长、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课题管理单位变更等事项,主动填写《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不经批准不做变更。。①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应公开出版;②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公开发表。最终成果必须有2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重点课题要求最终成果至少有一篇必须发表在一级刊物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一般课题必须有一篇是核心期刊。如课题成果中的部分具有对策应用价值,应按照省规划办要求,及时编写成果要报上报。③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结合的,应同时达到相应成果形式的结题要求方可申请结题。④成果形式同时包括研究报告的,课题负责人须同时递交研究报告和成果要报(一式2份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提出结题申请。结题材料包括:①研究成果1套(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供出版后的书10套;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1份;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提供研究报告全文打印稿2份及成果要报,如有领导批示、采纳证明、领导批阅等的附上佐证材料。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1份。③最终成果要报1份(《成果要报》应简要叙述该成果最有价值、最能引起学界或领导关注的主要观点及其论证、社会评价,字数4000字左右)。、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在封面醒目位置注明“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字样。无此字样,接受省社科规划办不承认其为省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的处理。,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题。公开发表论文时,必须首要标注“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著作公开出版时,“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为唯一标注的项目成果。经我办同意以本课题成果申报国家社科各类项目获准立项的成果,必须在《前言》、《后记》等部分明确表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