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及领用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的存货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储备的主要原燃材料、包装物、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设备及配件,以及已完工入库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第二章存货采购第三条存货采购由公司采购部负责。存货使用部门提交采购申请,生管中心核实后拟定采购计划经审批后交采购部门组织采购,采购部需对购买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核实后进行询价。向供应方询价时应选择不少于三家进行比选,经审定后及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按《合同法》的规定对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供货时间、提货方式、验收标准、运费承担、结算付款方式等有利于公司的条款进行约定,签订的合同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方为有效。第四条对于无法签订采购合同的小额急需物资或备品备件,采购部在确定供应商时应就需购买的物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和价格进行约定后制定简易订单。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应要求供应商出具随货同行依据,明确所购物资的时间、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和价格,以便保管验收入库。第三章存货验收第五条公司采购物资应按照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在实物到厂时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核对审批的物资采购计划、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单、随货同行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与待入库货物是否相符;2、对拟入库物资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该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合同订购单中的交货期是否一致;3、对待验物资进行型号、数量、质量的复核。4、质量验收合格的物资应于物资到厂当日以实际数量及时办理入库相关手续;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物资,应及时办理退货和暂缓入库,办理退货和暂缓入库时应由对方经办人、采购部人员和保管共同签字。5、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库而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物资,由采购人员(送货承运人)通知库房保管共同与实际使用部门进行物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再由使用部门按正常程序办理领用手续。保管应按正常入库和领用程序进行处理。6、保管在对所有进厂物资验收时,对需要过磅的存货必须查验公司指定过磅单位磅秤房出具的过磅单,无过磅单不得验收入库。7、保管每日须将上一日已入库物资的验收单据与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单、随货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一并上报公司采购部,由采购部汇总核实后提交相关单证按审批程序及时将相关结算票据报财务部进行审核入账。第六条公司自制存货应由生产部门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检验,存货保管凭检验合格手续办理入库。第四章存货保管第七条存货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存货应当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第八条存货的存放和管理由库房保管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保管应建立健全存货登记薄,对存货的收、发、存及时进行登记,存货摆放处应有登记卡片,并详细标明规格型号。第九条库房保管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保证账表与实物一致,发现存货损坏、变质等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第十条存货核算员(开票员)应对已领用到
存货采购.验收及领用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