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doc任政办字〔2012〕72号任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任丘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政府、市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任丘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8年8月28日发布的《任丘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任政办字〔2008〕64号)同时废止。任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七月十日任丘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1=」、、,逐步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预警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的保障能力,确保粮食市场安全,保持粮食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沢《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沢《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沧州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品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各负其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及时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2组织机构及职责市政府成立任丘市粮食供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粮食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粮食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人武部、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农发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粮食局,作为全市应急处置工作的办事机构,市粮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购销、加工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应急粮食供应方案,明确职责,切实保证所辖区域的应急粮食供应。特殊时期各相关购销、加工企业每日向市粮食局报告当地主要原粮和成品粮的库存量、加工量、供应量及市场价格等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迟报。"特殊”时期的粮源安排与调拨,粮食加工安排与协调,粮食供应的组织与协调;负责组织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沧州市粮食局下达的其他粮食调拨、加工任务和特殊供应任务;负责向市政府提出粮油供应意见,并提出动用各级储备粮的请示以及发布平抑粮食市场的有关文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粮食销售最高限价,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搀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向指挥部提出粮食安全应急工作意见;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负责应急预案实施的日常准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预算;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明确责任,抓好应急措施的落实。市粮食局: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及时提出动用地方储备粮的建议;完善应急粮食商品投放网络建设,组织协调应急粮食的调动和加工工作。市发改局:会同粮食主管部门做好粮食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预测预报。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市民政局:负责应急期间灾民救济,及时通报灾情,确定救济对象,组织救济物资的发放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处置承担的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交通局:根据粮食应急运输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运输工作。市食药监局:负责加强粮油食品卫生工作,监督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生产、销售粮油食品,严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食品进入市场;负责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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