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6-2020 年)》,做好 2016 年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闽教基〔 2016 〕2号) 等规定, 制定本方案, 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办)负责组织报名、命题、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各区应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 负责本考区中招工作, 具体工作由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承担。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工作。二、考试全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简称中考。(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二)考试成绩 1 、考试成绩计算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 150 分,数学 150 分,英语 150 分,物理 100 分, 化学 100 分, 思想品德 100 分, 历史 100 分, 地理 100 分, 生物 100 分。体育满分值 20 分。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生物实验的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2 、升学成绩计算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 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2 )物理卷面成绩的 90% ;(3 )化学卷面成绩的 60% ;(4 )思想品德卷面成绩的 20% ;(5) 体育分;(6) 照顾分。投档总分四舍五入,满分值为 640 分加照顾分。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其投档分扣减 40 分。 3 、考试科目等级计算实行考试科目全等级制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按卷面成绩依考生总数的 4:3:2:1 的比例分别折合为 A、B、C、D 四个等级。 4 、综合素质评价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鉴定, 借读生由借读学校作出鉴定, 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鉴定。(三)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日期午别时间考试科目备注 3月 10 日至 3月 25 日体育补考时间 5月 21日 5月 28 日(星期六)上午 8:30 10:00 思想品德 10:30 11:30 历史下午 15: 00 16: 00 地理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 16: 30 17: 30 生物 5月 29 日(星期日)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 6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 8:30--10:30 语文下午 15:00 17:00 数学 6月 26 日(星期日)上午 8:30 10:00 物理 10:30 11:30 化学下午 15:00 17:00 英语听力 15:00 15:25 (四)有关说明 1 、除体育和实验考试外,其他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 不公布, 不查卷。 2 、体育科目的考试方案和考务安排另行公布。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参加 5月 21 日全市统一举行的补考。 3、 2016 年地理、生物等级评为 D 级的考生可报名参加 2016 年的全市统一命题的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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