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对民政工作的建议新时期乡镇民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加强, 乡镇民政工作任务激增, 要求也相应提高, 使乡镇民政基础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 已成为严重制约民政事业发展、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为加强乡镇民政工作, 提升乡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 适应新时期乡镇民政工作的需要。笔者根据郧西县的具体情况,结合该县的实际,提出如下的建议: 一、因地制宜, 健全机构。由于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 乡镇的各项工作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变化, 乡镇的民政工作千头万绪, 工作任务繁重。而税费实行了改革, 致使乡镇财政工作任务减轻了许多,目前主要工作任务有两项,一是发放粮食直补款; 二是收取农村合作医疗费。为确保乡镇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可以从乡镇财政干部中选拔一批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责任感和热爱民政工作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从事民政工作。乡镇民政设立民政管理所, 隶属县民政局管理,人员、经费和财产由县民政局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乡镇民政干部配备按 1 万人口以内配 2名;1 万至 2 万人口配 3名;2万人口以上配 4 名的比例, 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在村委会选配一名退休干部或担任过村干部的人员担任民政工作协管员, 构建覆盖所有村的民政工作网络,确保民政工作到边到角,不留盲点。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基层民政队伍, 是做好乡镇民政工作的重要条件。县民政局要定期组织乡镇民政干部学习培训, 并有计划地举办乡镇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班和理论研讨班,实现 5 年轮训一次的目标,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 确保乡镇民政干部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需要。三、积极争取, 改善条件。一是整合乡镇民政现有资源, 分类管理和营运。公共服务类设施严格按政策搞好服务, 社会服务类设施推进社会化运作,市场服务类设施搞好有偿和低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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