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应急预案为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责任明确的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应急机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稳定、有序地开展,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 成立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应急领导小组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成立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指挥学校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处置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成员:二、 应急处置项目本应急处置项目是学校发生人数较多、影响较大聚会,并可能走出校门,或者冲击校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三、 应急处置类别划分按照《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划分应急处置类别。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矛盾冲突一般,对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和教育教学秩序影响相对较小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发生的事态比较复杂,矛盾冲突复杂,问题难以理清,对危及学校财产、威胁师生人身安全、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发生的事态复杂,矛盾冲突尖锐,问题发展态势危及校园师生、财产的安全,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并有冲击校园或走出校园上街聚会的趋势。四、“安全高于一切,一切服从安全”的原则。保障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群体事件的冲突,造成人员伤亡等滋生、衍生事故。“以防为主”的原则,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周报、月排查等综合信息分析和按时上报制度,准确预防、得力防范,及时发现矛盾,积极解决纠纷,有效预防学校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依法规范”的原则,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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