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个人禁止从事有偿补课承诺书教师个人禁止从事有偿补课承诺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活动严肃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我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如下几点: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活动严肃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履行教师职责;二、不招收学生或幼儿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孩子参加有偿补课辅导;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孩子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不动员、变相动员幼儿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五、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六、不以各种名目举办“衔接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费补课活动;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看管幼儿活动或从中获利;七、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孩子并收取费用;八、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幼儿园、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理。承诺人: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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