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被告人会见时不被监听。√。×、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不能派代表到场。×。×、违反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扣押、冻结措施。√。√、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先行拘留。√。√、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住宿、就餐等费用可以给予补助。×、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将第五十二条改为第九十五条修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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