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目中的法治社会摘要:法律是我们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是维持秩序的根本。明确的法律制度和人性化的执法过程会使我们的法律变得更加可执行化。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社会的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关键词:法律、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法律法规。法治社会是和人治社会相对而言的;它是指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并且按照严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执政者的个人喜好以及亲疏关系来决定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公共事务。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必须具备精神和制度两方面的因素,即具有法治的精神和反映法治精神的制度。简约而言,法治的精神方面主要是指整个社会对法律至上地位的普遍认同和坚决的支持,养成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且通过法律或司法程序解决政治、经济、社会和民事等方面的纠纷的习惯和意识。在法治的社会中,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由规的程序产生和制订出来,并且其司法和执行过程通过规的秩序受到全社会的公开监督。法治强调的是“法律至上”的思想。现在法治思想的根源是,人权,是人民通过立法创造了法,法律旨在保护公民的自由。依法治国要求:一是对国家法不允许即为禁止,强调国家必须依法履行职能;二是对公民法不禁止即为允许,强调是保护公民的自由。法治强调法在调整各种关系中的正当性。其基本特点为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并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的基本规则,要求法律成为社会主体的普遍原则,不仅要求公民依法办事,更重要的在于制约和规政治权力。所以,法治在政治上,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对政治权力的规制,是的制度化、法律化。法律是否至上,特别是权力的运行有没有纳入法律设定的轨道,是区分法治与非法治的主要标志。要实现法治,立法机关就要依法立法,行政机关就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就要依法审判,执政党就要依法执政。现在我国处于法治社会的初级阶段,各项法律仍不健全,甚至还有法律还未涉及的领域,我国自古崇上以德治国,但在当代,虽说我们不能抛弃以德治国的方针策略,但我们务必应加大法律的普及,加大法制力度,因为历史告诉我们单纯以道德为规人们行为的准绳,是不能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的。在我们这个官员前腐后继的时代,幕后交易横行的时代,漠视法律的时代,为实现真正的法律社会,我们需在以下方面多加努力。一、政府官员权利能得到有效监督约束。从县市小地方到省部的高级领导,已有诸多官员因腐败问题下马。面对如此情况,我们必须加大监督及惩罚力度,建立起一个相对独立的监督机构,也就是让人代会相对独立。当政府官员行政不作为滥用权力乱作为等时,人代会有权进行弹劾甚至罢免他。从而让政府官员的权力运行真正受到有效的监督约束。同时对人代会代表和县市长实行选举。从而让人民代表完全真正能够为老百姓说话,而不当举手代表。而且人民和媒体也能发挥监督作用,从而使权利得到有效的监督。二、依法行政,社会竞争实现公平公正。从家族职位世袭,到“萝卜招聘”,这一切都体现了当代社会的不公。试想一个不公平的社会又怎能为人民带来幸福与?因此使用法律来实现公平是必须的,应打破世袭饭碗的局面,在人才的选拔中实现能力优先,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实现公正。公平公正一般来说,是指各个竞争者在同一市场条件下共同接受价值规律和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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