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2008-05-14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称“长安杯奖”),参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木办法。第二条“长安杯奖”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筑业联合会评选、颁发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我省境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参与评选。第三条“长安杯奖”工程由主要承建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地)、行业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上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长安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奖工程中优推荐参加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第二章评选工程围第五条申报评选“长安杯奖”的工程项目应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建成投产或己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五)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体住宅工程。(六)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特殊影响或纪念意义,工程质量优良,也可申报评选。第六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围: (一)境外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 (二)对已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工程; (三)工程、地下隐蔽工程。申报条件第七条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每年根据各市(地)、行业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市(地)、行业“长安杯奖”的参评工程数量。第八条申报“长安杯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工业工程包括生产工艺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建在城市规划区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二)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达到省同类型工程的先进水平。(三)工程技术资料完整、规、真实、有效。(四)建设单位己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五)住宅小区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 2、公共配套设施均己建成; 3、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或超过验收标准。(六)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和隐患。(七)工业项目的生产能力己达到设计要求,各项经济指标达到本专业同类项目。第九条为鼓励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企业共创“长安杯奖”工程,一项工程除主要承建施工企业外,满足以下条件的参建施工企业也可参与“长安杯奖”评选: (一)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句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百分之十以上; (三)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或超过验收标准。第十条两家以上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长安杯奖”。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可由多家企业共同申报,或者由小区开发单位申报。申报程序第十一条申报“长安杯奖”的工程由创建企业报市(地)、行业“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初审。第十二条项目初审后,应提供以下文件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核验: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二)《长安杯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工程报建批件(包括计划任务书、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五)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六)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 (七)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证(复印件); (八)施工扶术资料审查表; (九)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备案资料(原件); (十)省级以上部门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审核报告(原件); (十一)使用单位在使用后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原件); (十二)市(地)、行业“长安杯奖”初审意见; (十三)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20; (十四)配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一盘(或多媒体光盘1)。第十三条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核验的文件应符含以下要求: (一)必须使用由省建筑业联合会统一印制的《长安杯奖申报表》,复印的《长安杯奖申报表》无效。表签暑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申报表无效; (二)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辩认; (三)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容。资料申
陕西长安杯评选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