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编制《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强调“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工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中国政府网18日全文发布国务院日前正式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把整个工业作为规划对象,由工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资委及知识产权等部门和单位联合编制,并且由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中长期规划。
《规划》指出,工业转型升级是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的必由之路。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工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规划》确定了未来五年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目标: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重点骨干企业达到3%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一倍。《规划》从转型升级要素角度提出了工业转型升级的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上,《规划》指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评议机制、预警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转移交易体系,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工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完善工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标准,支持基于自有知识产权的标准研发、评估和试验验证,促进更多的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在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方面,《规划》提出,加强自主品牌培育。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
《规划》还提出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发展导向和升级路径。《规划》提出,要加快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相关服务业。支持发展面向生产过程的分析、测试、计量、检测等服务,鼓励发展检索、分析、咨询、数据加工等知识产权服务。《规划》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为实现规划目标及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及功能。加紧制定新兴领域产业政策,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贸易、政府采购、土地、环保、知识产权、安全、质量监督、标准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强调“科技”与“知识产权保护”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9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强调,要加快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共分六个部分23条,包括: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等。
文件指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性力量。文件确定,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文件强调要求,要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要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评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改变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状况。要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加快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稳步发展农业技术交易市场。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要完善品种审定、保护、退出制度,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注:“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组成之一)
三、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重点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的高技术服务加快发展
中国政府网2012年1月16日全文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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