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中共包头市委老干部局包头市文明办包头市民政局包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佳优秀老干部”、“十大孝亲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文明办、民政局、老龄委,稀土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纪念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30周年,展示创先争优活动中老干部的风采,弘扬敬老美德,宣传敬老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十佳优秀老干部"、“十大孝亲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十佳优秀老干部”推荐条件思想政治上创先争优的老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珍惜和维护离退休干部的荣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和邪教,密切联系群众,积极维护支持党政领导班子开展工作。带动和影响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改革开放的信心。积极参与新形势下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在道德品行上创先争优的老同志。发扬传统、发挥优势,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争做优良传统的传播员、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引领员、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辅导员、良好社会风气的监督员,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树立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崇高的精神境界。3、 在教育后代上创先争优的老同志。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用亲身的经历、生动的故事、通俗的语言开展党的历史和知识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知党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同青少年讲理想、话人生、解困惑,教育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文化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不良思想、戒除不良嗜好、纠正不良行为,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发挥作用。家庭成员互相尊敬,互相关心,团结向上,和睦相处,子女及家属模范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做贡献,成绩突出。4、在文化学习和活动上创先争优的老同志。加强文化学习和活动,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活到老、学到老,保持思想常新、豪情满怀。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老年社团、创建文明社区等工作,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发挥表率作用。坚持科学养生,积极参与并倡导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生活、心理健康。二、“十大孝亲敬老模范”推荐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情操高尚,崇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实际行动弘扬敬老优良传统。孝敬、护理父母、公婆、岳父母或其他长辈,事迹感人;尊重理解父母再婚,视继父母为亲生父母。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积极支持老年人参加有意义的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积极参加社会敬老、养老、助老公益活动,热心投资老年人公益事业或老年福利事业。在为老年人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受到服务对象、单位和公众的一致好评。三、评选程序及办法(一) 申报。旗县区及其社区以本旗县区为推荐单位,市直单位以归口管理部门为推荐单位进行推荐申报,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进行推荐,要采取有效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提高评选表彰活动的知晓率。真正把那些事迹最突出、成绩最显著、群众最公认的个人评选出来。凡被推荐的“十佳优秀老干部”、“十大孝亲敬老模范”候选人,要认真填写《评选登记表》(见附件2、3),评选登记表,附1500-2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和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登记表、事迹材料(发送电子版,邮箱:)和照片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市委老干部局宣教处(联系电话:5129618).(二) 审核。根据各地、各单位报来的资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在好中选优的基础上,遴选出“十佳优秀老干部”、“十大孝亲敬老模范”各20名候选人名单,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进行公示,扩大社会影响。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并进行社会公开投票。(三)评定。投票活动结束后,根据投票结果、社会综合影响等情况,评出各10名“十佳优秀老干部”、“十大孝亲敬老模范”,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四)表彰。对评选出的“十佳优秀老干部”、“十大孝亲敬老模范”进行表彰,并在2012年全市“十佳优秀老干部”、“十大孝亲敬老模范”表彰暨纪念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30周年晚会(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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