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法条习题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doc[重点法条习题]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重点法条24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第KI—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相关链接】《六机关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廿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发。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和保管。对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制定。《刑诉解释》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决定逮捕。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应当对被告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第六十六条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三) 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第六十九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一) 无力交纳保证金的;(二) 未成年人或者具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情形的。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仅限于现金。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起诉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决定应当收取的保证金数额。保证金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交由公安机关收取保管。第七十二条对同一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在宣布后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或者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配套练习】梁某因投毒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发现其已有5个月身孕,公安机关对梁某应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仍应当逮捕应当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不应采取强制措施【答案】c【解析】对于罪该逮捕但已怀孕的妇女,有关机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对于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只能适用于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适用于日诉人可以适用于证人【答案】B【解析】根据《刑诉解释》第6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强制措施的对象有可能是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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