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治理零售渠道对供应商收取的进场费?该如何治理?看新闻说商务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联合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工作。我想知道,关于这个进场费,是零售企业和供应商之间的商业行为,国家政府部门该不该去干预?是不是应该完全交给市场去调节?或者在调节进场费这个问题方面,市场的能力不够,确实需要政府干预了?如果确实需要政府干预,那么应该如何治理?如果干预过多,会不会造成政府的与民争利?零售企业刚刚做大做强,马上就被政府以行政手段加以盘剥,对零售企业不公平,这样商家又一次成为被政府养肥后宰杀的羔羊,怎样避免对进场费的治理演变成盘剥零售企业的借口?【罗璞的回答(7票)】:当然不该管。有几种情况是政府应该管的:1、欺诈。比方说好了只收100块,结果收了200块。2、强迫。比方拿枪顶着你,非要收200块。3、垄断。比方你只能从三大油那里买油,不得不交了200块。除此之外,绝大多数自由的交易政府都不应该管。这事如果政府非要管的话,无非是这么几种结果:第一种是管不住,换个名目又收了;第二种是管住了,但是带来了负面的后果。比方说不让零售企业收进场费,有的零售店就无利可图,不得不关门。以前能开出100家零售店,政府干涉以后就只剩下80家零售店,必然就有一部分消费者买东西不方便,或者是买得更贵了。这就是负面的后果。经济学上能够给出靠谱的证明,政府甭管怎么干涉、偏袒哪一方,例如是取消进场费还是让进场费翻一倍,最后的结果都是不好的。只有市场自由竞争效率才最高。【周晓农的回答(5票)】:谢邀。这问题,我缺乏了解和思考,说不好。像这样的整顿,恐怕只有一个正当理由,降低居民的消费成本,但结果不仅可能降不了,还可能造成经营秩序的混乱。按有关规定,现在卖场里的商品,都要明码标价。如果是超市,一般无讨价还价一说,如打折,也是明折。其他的商场,可以讨价还价,所谓明码标价,也仅是一个参考。同时商场中的柜台或摊位,往往也是出租的。同类同质商品,各卖场的价格相差不会太大,否则消费者就奔便宜的地方去了。这是一个现状,也是对商场的一个制约。城市里的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包括大超市,有地段之分,有的地段人流集中,有的相对较少,就有商品好卖还是不太好卖之分。供货商都希望自己的产品,进好卖的卖场,于是便有竞争。占着好地段的卖场,就要抬高价码,于是,所谓进场费之类的就有了。同时,占了好地段的这些企业,如场地不是自己的,场租费也高,这会抵消不少。一般还可以认为,大型零售商场占据的多为好地段,地段不好,也办不起。从品牌效益的角度说,大型零售企业,管理相对规范些,产品放心程度高些,许多连锁性的大型商业企业,可以在不同地段分布许多门点,利用的也是这一点。但常常也不一定,曝出有这样那样不合格产品的,大型商业企业也不少。依据上述分析,真正竞争的是两点,一是人流集中地,二是价格。在人流集中地,价格合适,商品就销得快。所以供货商打破头也要挤进大型商场,图得就是一个销路好。当然,这属于面向大众的大型商场,专卖高档货的商场,有另外的特征,不在此列。显然,所谓进场费或以其他名义收取的这费那费,是一个竞争的产物。如果面向大众的大型零售商场,要在销售的商品上做低进高卖抬高售价的文章,以现在中国大多数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习惯来说,宁可多跑点路,也要去卖小商场的便宜货。考虑到占好地段的投资成本和维护费用高,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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