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浦路(新浦东路至水仙大街)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比选文件比选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13年6月7日仙浦路(新浦东路至水仙大街)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根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由我司承担仙浦路(新浦东路至水仙大街)道路的工程建设任务。现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比选,具体如下:一、比选项目概况:比选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比选名称:仙浦路(新浦东路至水仙大街)道路工程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工程规模:仙浦路(新浦东路至水仙大街)为城市次干道,长约372米,道路红线宽度约16米,总投资约900万元。二、服务范围及工期要求:编制仙浦路(新浦东路至水仙大街)的环评报告书。 三、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企业;2、具备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并要求具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且具备编制交通运输专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单位。3、公司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4、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四、比选人服务费:编制费用采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低价中选方法,(含专家评审费)。 五、保证金:参加比选的单位应现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现金),拒不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保证金当场退还。六、比选方式:采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低价中选方式。项目总报价最低,为中选单位。 比选时间:2013年6月13日北京时间9:00 地 点: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三楼七、参加比选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比选文件(附见,请自行下载查阅)八、公告时间:2013年6月7日至2013年6月12日;九、比选时间:2013年6月13日9:00开始;比选地址: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三楼。十、联系人:小沈电 话:********** 比选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6月7日比选申请人须知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比选人名称: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三楼联系人:小沈联系电话:151605226592工程名称仙浦路(新浦东路至水仙大街)道路工程环评报告书的编制3建设地点龙文区4比选方式低价中选 5资金来源业主自筹6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并要求具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且具备编制交通运输专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单位。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未被评定为D级即严重失信中介机构;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7比选申请书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8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提交时间:2013年6月13日北京时间8:30~9:00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三楼9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13年6月13日北京时间9:00地点: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三楼一、比选方式低价中选方式(总价最低价,且每个项目均不超过各最高限价的),具体如下:按递交比选文件逆顺序逐一拆封,并宣读取报价,最终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低价中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最低价者为中选单位,次低价者为第一候补中选人,第三低价者为第二候补中选人。(遇报价者报价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根据《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漳政综〔2009〕70号】的规定,如果经评审资格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少于三家,当只有两家时采用竞价形式确定,低价者中选;只有一家时则采用谈判后确定。二、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资质等级:具备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并要求具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且具备编制交通运输专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单位。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中介机构或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5、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6、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中介机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三、比选资料提交参加比选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以下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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